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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案件受理标准研讨会顺利召开

作者:70      发布于:2013-08-29 18:25

  为了规范刑事案件受理标准,加强公检法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促进新《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规则》的贯彻实施,2013年8月28日下午3时30分,我院案件管理办公室邀请公检法部门的领导及办案干警在六楼党组会议室召开了刑事案件受理标准研讨会。
  会议首先商讨了我院案管办起草的《批捕案件受理标准》及《起诉案件受理标准》,两个文件分别对卷宗封面、目录、法律文书、证据设置具体的规范标准,解决了目前卷宗装订混乱、干警办案不规范等难题。办案干警均表示,文件规范、严谨,具有很强的操作性,今后将围绕两个文件开展工作,进一步提高干警规范办案意识,切实提升规范办案水平。
  会上,副检察长段敬宇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案管中心的工作职能、职责,并要求案管干警充分利用这次学习机会,认真梳理与会人员的宝贵建议,积极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一站式检务中心主任智杏红介绍了案管办目前人员分工,同时对案管办的情况向参会人员作了简要介绍,并对公安局、法院等部门对案管办的支持和大力配合表示感谢。最后与会人员对今后案管工作提出许多宝贵的意见,经商讨就以下方面达成共识:
  一是办案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办案行为,证据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取得,证据取得的形式、方法及措施要合法,杜绝非法、违规证据的取得,以及严禁刑讯逼供。
  二是制定诉前会商的规范性文件,将检察引导侦查的工作方针落到实处,充分发挥打击犯罪的联合优势。
  三是对未成年犯罪刑事案件,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积极深入开展“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创建活动。
  通过此次会议的召开,进一步统一了刑事案件受理标准,为规范侦查活动、提升案件质量营造了健康有序的环境,为今后案件管理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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